各教学院(部)、两所附院、相关单位:
根据安徽省教育厅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皖教秘高[2016]108号)的精神和要求,经学校研究,决定开展省级(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)和校级教学研究项目(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)的申报、评审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立项限额
1.省级教学研究项目15项,其中重点项目数额不超过总数的25%。
2.校级教学研究项目30项,其中重点15项,一般15项。
二、研究内容
本次教学研究项目鼓励教师开展与移动互联网相结合的教学手段、教学方法、教学模式改革研究,同等条件下,以该方向为研究内容的项目优先立项。
三、申报要求
1.采取自由申报形式申报,各院部要广泛宣传,动员、鼓励广大教师积极申报。
2.严格按照省级项目申报指南进行申报。未被推荐为省级项目的项目,按校级立项限额择优作为校级项目立项(已是校级项目的不予立项)。
3.申报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,主持人为学校在编在岗人员,项目主持人仅限1人。
4.已承担省级或校级教研项目未按期结题者,不予同级别立项。
5.为保证立项的水平和质量,已经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方面立项课题的不得重复申报。同一研究内容不得在不同项目中重复申请。一经发现,项目主持人3年内不得参与各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。
6.同一研究内容已列入校级项目,本次申报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者,请在汇总表的“备注”栏标注“已是校级”字样,否则视为重复申报,处理同5。
三、材料报送
各院部于9月14日下班前将项目申报书、项目申报汇总表的纸质(盖章,1份)材料交至高教所办公室(B5楼 168),电子版发送至:25089584@qq.com,逾期不报视为放弃,申报材料请自留底稿。
四、有关要求
1.各教学单位应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核,保证材料的真实性。
2.本次省级教研项目经学校专家组评审后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,推荐为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必须于9月23日18:00前从安徽高教网(http://www.ahgj.gov.cn)登录“安徽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”,按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填报具体项目申请书。
五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周晴,联系电话:68129296。
附件:1.2016年质量工程项目省级申报指南、申报书:/UploadFile/file/20160822/20160822111358015801.rar
2.2016年校级教研项目申报书/UploadFile/file/20160823/20160823101222762276.doc
高等教育研究所
2016年8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