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(教学督导办公室)下设综合科、教育教学评价科、教师发展科、高教研究科四个职能科室。具体职责如下:
一、综合科
1.负责本单位员工的思想政治学习、岗位职业教育及能力培养工作;
2.负责制定本单位发展规划、工作计划、工作总结;
3.负责教学督导的联络,协助督导完成教学监督、评价、调研等工作;
4.负责制定、完善与本单位职责相关的规章制度并检查、督促、落实;
5.负责本单位人员的考勤、考核、评优奖惩等有关工作;
6.负责本单位网站(网页)内容的建设、更新、管理工作;
7.负责本单位精神文明创建及信访维稳工作;
8.负责本单位的安全、保卫、保密及消防工作;
9.负责本单位文件收发、会议组织、档案管理等工作;
10.负责本单位办公用品的采购和供应工作;
11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科长:宿老师 电话:68129111
二、教育教学评价科
1.负责建立并完善全校性教学质量评价与监控保障体系;
2.负责制定全校性质量评价相关的规章制度、质量标准等;
3.负责组织实施全校性的综合评估、教学质量监测及各项教学评价工作;
4.负责定期开展教学检查、评价和数据的统计分析等、发布评价信息及结果,并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提供反馈意见;
5.负责组织质量评价工作会议、座谈会、问卷调查等;
6.负责建立并完善教学质量评价的档案管理工作;
7.负责教学质量评价大数据体系建设和维护;
8.负责教学质量管理平台的管理和维护工作。
9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科长:戴老师 电话:68129296
三、教师发展科
1.负责制定全校教师发展和教师培训相关规章制度、实施办法等;
2.负责组织开展教师教学能力培训和新进教师校本培训工作;
3.负责组织教师教学沙龙和教学咨询工作,搭建教师交流平台;
4.负责组建具有学科专业特点的教师培训专家库;
5.负责组织开展有针对性教学咨询、教学支持服务和专项培训;
6.负责组织学校教师参加校教师发展中心的各项活动;
7.负责组织各级各类教师教学竞赛工作;
8.负责建立教师业务档案工作;
9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科长:姚老师 电话:68129111
四、高教研究科
1.开展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和教学质量保障方面的政策和理论研究;
2.负责收集、整理、分析、发布高等教育方面的信息,为学校教学管理和改革工作提供依据和参考。
3.负责制定质量评价标准,开展质量文化建设。
4.负责《教评动态》的编写和印发。
5.负责学校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编写和发布。
6.负责省校级教学研究项目及“双基”建设项目的申报、评审、立项、阶段检查和结题验收等工作;
7.负责项目经费标准制定,并协调财务部门做好项目经费的划拨、预算申请和管理工作;
8.负责组织各类项目的专家评审工作及项目管理系统的管理维护工作;
9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