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二届本科教学贡献奖评选的通知

作者:来源: 发布时间:2025-12-01点击数:

各教学院部:

为调动广大教师投身教育教学工作的积极性,鼓励教师钻研教学、潜心育人,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,根据《安徽中医药大学本科教学贡献奖评选办法(试行)》(安中教评〔2022〕70号)文件精神,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二届本科教学贡献奖评选工作。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原则

评选遵循“以本为本、绩效兼顾、倾斜一线、优中选优”原则,力求公平公正地选出长期深耕本科教学,教学业绩和效果突出的专任教师。

二、评选对象

在教学和育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一线专任教师,包括在职和退休返聘的校本部和临床医学院教师。现任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与申报。

三、评选条件

评选条件详见《安徽中医药大学本科教学贡献奖评选办法(试行)》(安中教评〔2022〕70号)(附件1)。其中,教龄计算以教师资格证为准;业绩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。各奖项不鼓励教龄达到评奖要求的教师降级申报。

四、评选程序

(一)个人申请:参评教师提出申请,开展自评,并填写《安徽中医药大学本科教学贡献奖申报表》(附件2),提交所在学院。

(二)院部推荐:各院部对申报教师进行评选,确定候选人名单。学院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送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。

(三)部门审核:相关部门对候选人申报表及《安徽中医药大学本科教学贡献奖候选人情况一览表》(附件3)进行审核。

(四)专家评审:学校组织专家评选,确定拟获奖教师。

五、时间安排

(一)12月15日前,学院将经推荐公示无异议的候选人名单(附件4)报送至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。

(二)12月22日前,学院报送相关部门审核后的《安徽中医药大学本科教学贡献奖申报表》和《安徽中医药大学本科教学贡献奖候选人业绩情况一览表》至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。纸质材料报送至惟是楼418办公室,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。

(三)2025年12月23日-2026年1月23日,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组织专家评审。评审结果待学校审核后择期公布。

、奖项及名额

(一)教学卓越成就奖:各学院推荐候选人限1名;拟评选获奖教师1-2名。

(二)教学突出贡献奖:各学院推荐候选人限1名;拟评选获奖教师4名。

(三)教学质量优秀奖:各学院推荐候选人限2名;拟评选获奖教师6名。

如无符合条件者,学院可不上报候选人;各奖项根据本年度申报的教师业绩情况确定,如无合适人员,可空缺。

、工作要求

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本科教学贡献奖的评选工作,统筹协调、精心组织,具体要求如下:

(一)参评教师在填写申报材料时,应注意信息真实有据,不得弄虚作假,一经发现信息不实,将取消参评资格。

(二)学院在推荐候选人时应认真审查候选人的评奖资格、师德师风、教学业绩等,严格遵守评奖规定,确保评奖程序公开公平公正。如学校在业绩材料审核中,发现候选人因未达到参评要求或材料弄虚作假取消资格,不再对候选人名单进行递补。

联系人:宿玉,联系电话:68129111

附件:1.安徽中医药大学本科教学贡献奖评选办法

          2.安徽中医药大学本科教学贡献奖申报表

          3.安徽中医药大学本科教学贡献奖候选人业绩情况一览表

          4.安徽中医药大学本科教学贡献奖候选人信息表

          5.业绩审核相关部门


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

2025年12月1日          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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