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中心(教学督导办公室)负责学校本科教学质量评价、高等教育研究和教学督导等工作,下设综合科、教学评价科和教师发展科三个科室。具体职责如下:
一、负责构建学校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体系,建立健全教学质量评价规章制度、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,组织开展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工作;
二、负责对教学管理部门、教学单位的教学管理与实施情况进行监控与评价,指导教学单位建立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并进行常态监测和反馈;
三、负责对专业建设、课程建设、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效果进行评价,强化立德树人效果,建立教学质量预警机制;
四、负责对教师教学效果进行评价;对教学单位教学质量进行评价;
五、制定和完善教学督导工作制度,建立健全教学督导机制,做好教学督导组的工作安排和服务工作;
六、不断完善教学评价大数据系统建设与功能,以大数据运行结果为依托,提高教学评价的科学性和精准度,扩大大数据运行结果的运用范围。
七、负责组织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及“双基”建设项目的申报、评审、立项、阶段检查和结题验收等工作;
八、负责撰写本科教学质量报告,全面梳理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状况,向学校提出教学质量管理改进的意见和建议;
九、开展高等教育理论研究和校本教育教学研究,跟踪、研究国内外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动态,为学校管理决策提供依据。
十、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